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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8月12日,根据投诉举报,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对三亚天涯某百货商行进行检查,在该单位仓库内发现涉嫌商标侵权的“茅台”“五粮液”“剑南春”“汾酒”等各类白酒550瓶,执法人员对涉案商品予以扣押。经商标权利人鉴定,该550瓶白酒均为商标侵权的白酒。经三亚市价格认证中心认定圣路易斯竞技U23vs帕丘卡U23,涉案产品标的总价格929742元。
白沙黎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举报,对白沙牙叉镇某茶叶商行销售外包装标有“白沙·绿茶” “白沙·红茶”字样茶叶产品的行为立案调查。经查,当事人从非“白沙绿茶”地理标志专用标志核准企业购进散装茶叶,冒用他人企业信息分别以出品商、生产商的名义制作涉案茶叶产品外包装标签标识,且未经“白沙”商标持有人许可突出使用标注“白沙·绿茶”或“白沙·红茶”字样,产品执行标准GB/T14456.2非白沙绿茶产品执行标准。
2024年3月15日圣路易斯竞技U23vs帕丘卡U23,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异地转办案件线索,反映位于美兰区某建材公司涉嫌销售给琼海某装饰商行、某建材行、某建材店等三家门店的部分“立邦”牌乳胶漆产品,经广州立邦涂料有限公司鉴定系假冒厂名厂址、注册商标“立邦”的产品。经初步认定,该公司销售给琼海某装饰商行、某建材行、某建材店等三家门店的部分“立邦”牌乳胶漆产品涉嫌商标侵权。
2024年9月27日,东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举报人的投诉,在东方八所某农资店仓库内发现50箱汉和生物碧健酶解高浓度海藻营养液化肥。经南宁汉和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注册商标专用权权利人对涉案肥料进行鉴定辨认,当事人销售的涉案汉和生物碧健酶解高浓度海藻营养液化肥不是权利人公司所生产,这批产品包装上标识“碧健”字样,侵犯了南宁汉和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碧健”注册商标专用权,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三)项的规定。
2024年6月14日,某企业分别在商标国际分类30、32类申请注册“中华”字样商标。7月30日,经国家知识产权局审查,认为该标志中的“中华”“CHINA”与我国国家名称相同,同时含有不完整的国家地图,用作商标易产生不良影响,不得作为商标使用;国家知识产权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相关规定驳回该标志作为商标的申请,并将上述违法线索移送至海南省知识产权局处理。9月9日,根据移送线索,三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到该公司进行现场核查,随后将该案件线索移送至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根据该企业法定代表人李某交代圣路易斯竞技U23vs帕丘卡U23,该企业是2024年6月注册经营,主要是委托其他企业生产饮料进行销售。“中华”标志是李某从免费在线logo生成的小程序里找来后将该标志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注册,到目前为止该标志未使用。
2023年12月14日,昌江黎族自治县市场监管局收到武汉某公司举报昌江某奶茶店严重侵犯商标权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商标侵权投诉书。经调查,某奶茶店于2020年9月30日正式营业后,在未得到授权许可的情况下,在店铺门口标牌、店内悬挂的产品图片、菜单、员工制服上均使用与武汉某公司的注册商标“益禾堂”相同或相似的“益禾堂”字样。提供的与某企业签订的“合作协议”等材料,无法证明当事人已取得使用注册商标“益禾堂”授权许可。
2024年2月5日,某公司从海口市采购了5袋大包装标注烟台生产的粉丝进行拆包圣路易斯竞技U23vs帕丘卡U23,分装成小袋散装称重圣路易斯竞技U23vs帕丘卡U23,并擅自打印标签“龙口粉丝”,粘贴在粉丝上进行销售。经查明,该公司不是龙口粉丝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的合法使用人,其在散装粉丝标签上使用“龙口粉丝”的行为属于擅自使用地理标志专用名称。经立案查明,标签标示名称为“龙口粉丝”散装销售的冠珠粉丝已销售23.9千克。本案违法经营额为381.44元。
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系专利号为“ZL20182XXXX084.7”实用新型专利的权利人,该专利在争议期间持续有效。2023年底,甲公司发现海南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公司)为其中标于海南省三亚市某项目供应PC构件,该PC构件落入涉案专利权利范围,涉嫌构成专利侵权。甲公司向海南省知识产权局提出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请求,请求裁决乙公司侵权行为成立并立即停止侵权。
2024年1月10日,海南省知识产权局受理此案,并成立合议组对相关案件开展调查。合议组查明基本事实后,向双方当事人阐明了法律事实和侵权责任,并促成双方进行了友好协商,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并签署了调解协议。海南省知识产权局引导当事人就调解协议向海南自由贸易港知识产权法院申请了司法确认。双方当事人随后履行了调解协议的全部条款。